三月十九日,客行桑乾坂。杜鹃啼一声,清泪悽以潸。
故园渺何处,万里隔云巘。燕子三见归,我车犹未返。
杜鹃尔何来,吊我万里远。同行二三子,相顾一笑莞。
问我此何鸟,怪我苦悲惋。掉头不复言,日落千山晚。
或问谏议大夫阳城于愈,可以为有道之士乎哉?学广而闻多,不求闻于人也。行古人之道,居于晋之鄙。晋之鄙人,熏其德而善良者几千人。大臣闻而荐之,天子以为谏议大夫。人皆以为华,阳子不色喜。居于位五年矣,视其德,如在野,彼岂以富贵移易其心哉?
愈应之曰:是《易》所谓恒其德贞,而夫子凶者也。恶得为有道之士乎哉?在《易·蛊》之“上九”云:“不事王侯,高尚其事。”《蹇》之“六二”则曰:“王臣蹇蹇,匪躬之故。”夫亦以所居之时不一,而所蹈之德不同也。若《蛊》之“上九”,居无用之地,而致匪躬之节;以《蹇》之“六二”,在王臣之位,而高不事之心,则冒进之患生,旷官之刺兴。志不可则,而尤不终无也。今阳子在位,不为不久矣;闻天下之得失,不为不熟矣;天子待之,不为不加矣。而未尝一言及于政。视政之得失,若越人视秦人之肥瘠,忽焉不加喜戚于其心。问其官,则曰谏议也;问其禄,则曰下大夫之秩秩也;问其政,则曰我不知也。有道之士,固如是乎哉?且吾闻之:有官守者,不得其职则去;有言责者,不得其言则去。今阳子以为得其言乎哉?得其言而不言,与不得其言而不去,无一可者也。阳子将为禄仕乎?古之人有云:“仕不为贫,而有时乎为贫。”谓禄仕者也。宜乎辞尊而居卑,辞富而居贫,若抱关击柝者可也。盖孔子尝为委吏矣,尝为乘田矣,亦不敢旷其职,必曰“会计当而已矣”,必曰“牛羊遂而已矣”。若阳子之秩禄,不为卑且贫,章章明矣,而如此,其可乎哉?
或曰:否,非若此也。夫阳子恶讪上者,恶为人臣招其君之过而以为名者。故虽谏且议,使人不得而知焉。《书》曰:“尔有嘉谟嘉猷,则人告尔后于内,尔乃顺之于外,曰:斯谟斯猷,惟我后之德”若阳子之用心,亦若此者。愈应之曰:若阳子之用心如此,滋所谓惑者矣。入则谏其君,出不使人知者,大臣宰相者之事,非阳子之所宜行也。夫阳子,本以布衣隐于蓬蒿之下,主上嘉其行谊,擢在此位,官以谏为名,诚宜有以奉其职,使四方后代,知朝廷有直言骨鲠之臣,天子有不僭赏、从谏如流之美。庶岩穴之士,闻而慕之,束带结发,愿进于阙下,而伸其辞说,致吾君于尧舜,熙鸿号于无穷也。若《书》所谓,则大臣宰相之事,非阳子之所宜行也。且阳子之心,将使君人者恶闻其过乎?是启之也。
或曰:阳子之不求闻而人闻之,不求用而君用之。不得已而起。守其道而不变,何子过之深也?愈曰:自古圣人贤士,皆非有求于闻用也。闵其时之不平,人之不乂,得其道不敢独善其身,而必以兼济天下也。孜孜矻矻,死而后已。故禹过家门不入,孔席不暇暖,而墨突不得黔。彼二圣一贤者,岂不知自安佚之为乐哉?诚畏天命而悲人穷也。夫天授人以贤圣才能,岂使自有余而已,诚欲以补其不足者也。耳目之于身也,耳司闻而目司见,听其是非,视其险易,然后身得安焉。圣贤者,时人之耳目也;时人者,圣贤之身也。且阳子之不贤,则将役于贤以奉其上矣;若果贤,则固畏天命而闵人穷也。恶得以自暇逸乎哉?
或曰:吾闻君子不欲加诸人,而恶讦以为直者。若吾子之论,直则直矣,无乃伤于德而费于辞乎?好尽言以招人过,国武子之所以见杀于齐也,吾子其亦闻乎?愈曰:君子居其位,则思死其官。未得位,则思修其辞以明其道。我将以明道也,非以为直而加人也。且国武子不能得善人,而好尽言于乱国,是以见杀。《传》曰:“惟善人能受尽言。”谓其闻而能改之也。子告我曰:“阳子可以为有道之士也。”今虽不能及已,阳子将不得为善人乎哉?
曾子 著 | 《大学》原为《礼记》第四十二篇,约为秦汉之际儒家作品。一说曾子作。提出明明德、亲民、止于至善的三纲领和格物、致知、诚意、正心、修身、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的八条目。宋代程颢、程颐兄弟从《礼记》中把它抽出,以与《论语》、《孟子》、《中庸》相配合。至南宋淳熙年间(1174-—1189),朱熹撰《四书集注》,将它和《中庸》、《论语》、《孟子》合为“四书”。
赵岐著 | 四书 | 朝散大夫《尚书》兵部郎中充龙图阁待制知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?事兼判国子监止护军赐紫金鱼袋(臣)孙撰夫总群圣之道者,莫大乎六经。
孔安国著 | 尚书 |《尚书》序《释文》:“此孔氏所作,述《尚书》起之时代,并叙为注之由。故相承讲之,今依旧为音。”[疏]正义曰:道本冲寂,非有名言。既形以道生,物由名举,则凡诸经史,因物立名。
戴东原 著 | 四书 | 从考证训诂而阐发“理”、“天道”、“性”、“才”、“道”、“仁义礼智”、“诚”、“权”等哲学范畴的根本意义,故名曰“字义疏证”,以反对“宋以来儒书之言”。全书分上、中、下3卷。书末附戴东原答彭进士书及彭绍什与戴东原书。
黄佐 著 | 礼经 |《泰泉乡礼》七卷,明黄佐撰。佐字才伯,泰泉其号也。香山人。正德辛巳进士,官至少詹事。事迹具《明史。文苑传》。佐之学虽恪守程朱,然不以聚徒讲学名,故所论述,多切实际。是书乃其以广西提学佥事乞休家居时所著,凡六卷。
王弼 著 | 小学 | 《周易注》,中国三国时期魏国玄学家王弼著。为历史上重要的《周易注》之一。唐太宗命孔颖达等修《五经正义》,其中《周易》选用王弼注,认为“唯魏世王辅嗣之注,独冠古今”。从此,王弼《周易注》作为官方定本而流传于世。
《后汉书》,是南朝宋时期历史学家范晔编撰的史类文学作品,属“二十四史”之一。《后汉书》与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、《三国志》合称“前四史”。
《三国志》是由西晋史学家陈寿所著,记载中国三国时代的断代史,同时也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“前四史”之一。
萧子显 著 |《南齐书》,南朝梁萧子显撰,记述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(479年)至齐和帝中兴二年(502年),共二十三年史事,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。
魏收 著 |《魏书》,北齐魏收撰,是一本纪传体史书,内容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。124卷,其中本纪12卷,列传92卷,志20卷。因有些本纪、列传和志篇幅过长,又分为上、下,或上、中、下3卷,实共130卷。
李百药 著 | 《北齐书》,二十四史之一。唐代李百药撰,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,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,集中反映了东魏、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。到南宋时,五十卷的《北齐书》仅剩一卷帝纪、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;其余各卷,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《北史》抄补修成的。《北齐书》成书时原名《齐书》,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《齐书》,始改称为《北齐书》,而称后者为《南齐书》。
魏徵 著 |《隋书》,唐魏徵等撰。隋文帝时,王劭已撰成《隋书》八十卷。唐高祖武德四年(621年),令狐德棻首先提出修 齐、梁、陈、周、隋等五朝史的建议,隔年,唐朝廷命史臣编修,数年仍未成书。唐太宗贞观三年(629年)命房玄龄监修隋史,另纪传部分监修的还有颜师古、孔颖达、许敬宗等。贞观十年(636年)成书。帝纪五卷、列传五十卷,志三十卷,多人共同编撰,分为两阶段成书,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35年。
李延寿 著 |《南史》,唐朝李延寿撰,中国历代官修正史“二十四史”之一。纪传体,共八十卷,含本纪十卷,列传七十卷,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(420年),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(589年)。记载南朝宋、齐、梁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。《南史》与《北史》为姊妹篇,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。
李延寿 著 |《南史》,唐朝李延寿撰,中国历代官修正史“二十四史”之一。纪传体,共八十卷,含本纪十卷,列传七十卷,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(420年),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(589年)。记载南朝宋、齐、梁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。《南史》与《北史》为姊妹篇,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。
刘昫 著 | 《旧唐书》共200卷,包括《本纪》20卷、《志》30卷、《列传》150卷,原名《唐书》,宋祁、欧阳修等所编著《新唐书》问世后,才改称《旧唐书》,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(945年)。作者署名后晋刘昫等撰,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。
薛居正 著 |《旧五代史》,原名《五代史》,也称《梁唐晋汉周书》,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。薛居正监修,卢多逊、扈蒙、张澹、刘兼、李穆、李九龄等同修。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,五代各朝均有实录。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,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、后唐、后晋、后汉、后周等五代王朝,中原以外存在过吴、南唐、吴越、楚、闽、南汉、前蜀、后蜀、南平、北汉等十个小国,周边地区还有契丹、吐蕃、渤海、党项、南诏、于阗、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,习惯上称之为“五代十国”。《旧五代史》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。
薛居正 著 |《旧五代史》,原名《五代史》,也称《梁唐晋汉周书》,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。薛居正监修,卢多逊、扈蒙、张澹、刘兼、李穆、李九龄等同修。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,五代各朝均有实录。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,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、后唐、后晋、后汉、后周等五代王朝,中原以外存在过吴、南唐、吴越、楚、闽、南汉、前蜀、后蜀、南平、北汉等十个小国,周边地区还有契丹、吐蕃、渤海、党项、南诏、于阗、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,习惯上称之为“五代十国”。《旧五代史》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。
欧阳修 著 |《新五代史》,宋欧阳修撰,原名《五代史记》,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,称为新五代史。全书共七十四卷,本纪十二卷、列传四十五卷、考三卷、世家及年谱十一卷、四夷附录三卷。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(907年)至后周显德七年(960年)共五十三年的历史。《新五代史》撰写时,增加了《旧五代史》所未能见到的史料,如《五代会要》、《五代史补》等,因此内容更加翔实。但《新五代史》对旧“志”部分大加繁削,则不足为训,故史料价值比《旧五代史》要略逊一筹。
漢書 顏師古注班固編顏師古注著 |唐朝 正史 | 師古曰:「紀,理也,統理眾事而繫之於年月者也
毕沅著 | 编年 | 宋纪一∷起上章涒滩正月,尽十二月,凡一年。